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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长安街道党工委    文章来源:东安党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5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实际,深入各社区就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当前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

    近年来,各级党和政府对社区党建工作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些重要文件,给予了许多支持,但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

    1、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因为现在社区党组织都是建在社区居委会框架上的,工作经费基本是由社区居委会提供,而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政府没有经费保障,加之居委会自身造血能力弱,自身工作经费都没有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更是难以保障。虽然上级党组织也有投入、驻街单位有时会给予赞助,但不是长期性的、经常性的,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2、社区党组织书记淹没于居委会的日常事务中,党建工作被不自觉地“边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大量的社会职能转移到社区,社区事务日益增多。由于社区党组织书记都是由居委会工作主任一人兼,日常事务非常多,加上阶段性工作、季节性工作、临时性工作等更是应接不暇,因此,根本没有精力抓党建工作。我们现在有3个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党组织副书记抓,其他2个社区党建工作常常限于维持基本的党员组织生活,勉强完成党工委分配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明显不够。

    3、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状况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第一,社区党务工作者切身利益欠缺保障,工作积极性不高。目前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除了本身是社区干部的和部分副书记以外,全是“白干活”,没有劳动报酬,完全是义务奉献,势必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他们的工作多少,成绩如何更多地取决于党员自身觉悟。另外,社区干部和副书记的待遇也不高,特别是副书记,由于他们的工资由居委会解决,待遇非常低,他们更多地是本着发挥余热、为党的事业再做点工作的心态工作着,他们在社区所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第二,社区党务工作者数量严重不足。虽然目前社区党务工作者是56人,但由于没有待遇保证,能够坚持长年工作的基本上就是社区干部和部分专职副书记,大概12人,而党员数量却逐年递增。据统计,各社区党组织党员数量2003年为147人,2004年为190人,2005年为284人,2006年为323人,2007年9月为354人,5年时间里党员增加了207人,增长幅度达241%。不仅数量增加,成分也日益复杂,管理难度加大。比如福民社区党支部2003年党员数量仅为12人,现在党员数量达45人,虽然支委有5人,但真正能抓党建工作的仅党支部书记一人,工作起来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来源单一,培养力度不够。社区党组织书记都是由居委会主任担任的。而且由于社区工作者无论是经济待遇、政治待遇还是社会地位都吸引不了真正的人才,因此,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来源的单一造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骨干力量缺乏,结构调整困难。另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培训力度也不够,能力和素质提升有一定难度。 

    4、驻街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不够。虽然我们建立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理事会等组织,建立了一些共建制度,但这些都没有实质上的约束,共建效果更多地取决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社区意识强弱,更多地取决于驻街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态度,驻街单位党组织对社区的支持基本上是出自情谊上的,无法建立切实有效的共建机制。共建工作系统化、制度化不足,共建关系脆弱,共建形式局限于走访、会议、联谊等。我们驻街单位党组织共有12个。这12个单位大部分在社区有困难找到他们寻求帮助的时候能给予一定的帮助,但也有个别单位对社区工作人员根本不予理睬。总的说,驻街单位的单位意识仍未打破,驻街单位将社区党建工作仍视为“份外事”,主动关心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支持和帮助社区的力度还不够大。

    5、社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积极性不高。虽然现在有关部门要求在职党员要参加社区活动,党员评优要征求社区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执行力度不大。在职党员普遍投身社区党建思想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没有认识到身居社区参与社区党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甚至还有极个别在职党员对社区工作不支持、给予阻挠。社区党员双重管理的有效性基本上依赖于党员党性觉悟的高低,无法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二、建议和对策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我们街道存在的,可能也是现在社区党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当前社区党建工作在全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关系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许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毕竟,社区党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从上到下各个方面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不断地拓展新思路、健全新机制、探索新方法、打造新格局。这些问题不是靠哪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在这里我们仅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加大社区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社区对执政党来讲,承担着稳定社会和选举代表两方面重要作用,它是各种社会阶层不同利益诉求的交汇点,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党放弃在社区的影响力,就意味着无法在今后的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现在,宣传社区党建重要性的工作不够深入,抓好社区党建没有真正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因此,全党全社会要大力宣传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让党组织和党员认识到参与社区党建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想不想做的事,而是自已应尽的义务,是必须做的事。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支持,社区党组织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才能增强党在社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社区党组织在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有效确立。

    (二)分设基层组织,完善运作机制

    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分设,通过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组织、引导、协调来实现对社区居委会的政治领导职能,是在“社区自治”的框架下保证党组织领导作用实现的较好方式。具体来讲,就是把党组织建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上,而不是建在“社区居委会”上。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入手,扩大党员代表比例,并赋予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成员代表会议 “组织、引导、协调”的职能,在其中挑选素质好的党员作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下属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这样,社区党组织就不需要延续过去的“行政领导”方式,而更替为符合法律程序的“政治领导”方式。社区党组织从“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入手,建立了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各项事务”的领导核心机制,从而保证党组织在社区作用的发挥。  

    (三)为社区党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途径有三个:第一,将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按照一定的条件,比如党员数量等,定期划入工作经费,这是最理想的方法。第二,收缴党员管理费。因为现在大多数转入社区的党员都是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建议由党员转出单位向转入地社区党组织一次性缴纳党员管理费。第三,党费分成适当向社区党组织倾斜。社区党组织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缴有一些弊端,一是社区党组织在收缴党费时可能会力度不够。因为收多少和自己没有利益关系,积极性会受影响。二是党员缴纳党费积极性不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现在很多党员更多地考虑到自身利益,觉得在社区还缴纳那么多党费不合适。因为以前在企业交党费企业能有所回报,比如搞一些活动、提供书籍等,而社区由于没有工作经费,党员活动场所不足,内容单一,影响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四)拓宽选才渠道,建立岗位“公职化”管理  

    社区党组织所担负的重要职责必然要求其负责人具备较高的素质,目前的选任方法无法适应社区党建发展的要求。今后应当明确社区书记的基本条件,面向社会,采取开放的招录形式,选任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执政党的重要基层组织负责人,社区书记应当实行“公职化”管理方式。所谓“公职化”管理就是社区书记岗位由地方党委统一招录,享受公职人员待遇,纳入街道党工委干部管理范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特别突出的可以作为区管后备干部人选培养。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可以提高素质,稳定人员,保证力量;二是可以凸现岗位重要性,社区书记可以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社区的工作人员的身份,方便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和开展工作;三是可以增强社区书记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深化社区党建工作。  

    (五)加强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建的领导和指导

    当前,城区党的组织形成了由地方党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三级网络架构。其中,街道工委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一方面担负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策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担负着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职责。正确处理街道工委和社区党支部的关系,必须把握两项原则:一是党委主导原则,也就是在社区党建工作中,地方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应把握主动权,运用有效的行政、经济、法律、舆论手段协调和调动社区各种力量,开发、利用社区各种资源,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和进程,保证整个社区党建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二是党管干部原则,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和选任不能脱离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坚持社区自治是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领导街道社区的工作,要通过工作方式的创新,更好地体现领导的针对性和权威性。街道工委的领导方式应从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向协调、指导、服务的横向模式转变,真正把街道、社区两级党组织的精力集中到整合资源、解决民愿和宏观决策上来。  

    (六)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的议事协调机构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是社区委员会决策权的来源和基础,因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否能自觉体现党的方针政策,社区代表的素质至关重要。应有意识地提高代表中的党员比例,这样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才具备坚实的组织基础。社区党组织应当引导社区党员以社区代表的身份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激励,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党员双重管理办法,更大程度上促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关心、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好坏,关键在于社区党组织能否有效了解、把握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的“心声”,通过有针对性地服务,满足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的需求。因此,建立以具备党员身份的社区代表为基本成员的社区党组织议事协调机构,健全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动网络,对完善社区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至关重要。通过社区党组织议事协调机构可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引导、支持和保证作用,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道德建设中的中坚和骨干作用。

文章录入:李小刀    责任编辑:l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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