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简介 | 部分用户 | 党建电教片 | 企管电教片 | 图书图片 | 文章中心 | 欢迎投稿 | 雁过留声 | 联系订购 | 
您现在的位置: 党建资讯网 >> 文章中心 >> 实用资料 >> 活动参考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主题教育测试题—其它党内法规部分           ★★★ 【字体:
主题教育测试题—其它党内法规部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党建资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4

一、问答题

253、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什么处分?

答: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5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不正确。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中规定,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正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已有明确规定。

25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57、《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何意义?

答: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作用巨大。制定这样的条例,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一项创举。这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258、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目的和根据是什么?

答: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259、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260、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谁?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监督的重点对象,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

261、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有七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62、党内监督工作有哪十项制度?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10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263、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有:(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64、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责任?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有:(1)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第(1)、(2)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4)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265、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如下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66、普通党员怎样进行党内监督?

答:条例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有:(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67、条例规定哪些重要事项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答:条例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8、条例对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规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69、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如何决定重要事项?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270、条例对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工作有什么规定?

答:条例规定,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271、民主生活会要达到什么要求?

答:条例规定,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272、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署实名举报问题?

答:条例规定,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273、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应注意什么?

答:条例规定,新闻媒体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274、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专家指出,在党内法规层面上就舆论监督专门作出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75、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答:条例规定,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76、某一机关一党员副处长(党支部委员)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按有关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党内外职务应当如何处理?

答:其党支部委员职务自然撤销。同时所在党组织应当建议行政组织撤销其副处长职务。

277、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内。

278、纪检机关处理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7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80、党的十六大提出反腐败要坚持的方针是什么?

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81、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任务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282、党的十六大总结的反腐败基本经验、做法是什么?

答: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二、填空:

283、坚持党员在党纪( )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 )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 );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答:面前人人平等;纪律约束;追究

284、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的行为,应以()为依据,以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 ),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答:事实;准绳

28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 )相结合,做到( )。

答: 教育;宽严相济

286、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处理措施有( )。

答:改组、解散

287、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 )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答:一年;党外

288、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 )。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 ),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和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答:自然撤销;党外职务;二年内

289、《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 )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的。

答:1998年11月

290、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 )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答:党政;部门

291、( )、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

答:党委(党组);全面领导责任

29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 )、奖励惩处、( )的重要依据。

答:业绩评定;选拔任用

293、( )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纪检监察机关

问答题

294、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要求全党同志要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

答:全党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9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决定》集中解决党的哪些作风问题?

答: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296、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政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97、在新的历史时期,党要解决的两大历史课题是什么?

答: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98、党的作风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

299、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00、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是什么?

答: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

文章录入:lflxn    责任编辑:lflxn 
  • 上一篇文章: 主题教育测试题—八项要求部分

  • 下一篇文章: 先进性教育活动100问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