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个转变” 突出“三个重点” 发挥“三个作用”
洛阳市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传统的重工业基地,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市一大批国有企业、街区及乡村集体企业相继改制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针对这种情况,市委把加强改制后形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新的工作着力点,努力抓好“三个衔接”,即:抓好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建工作的衔接;抓好街区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建工作的衔接;抓好乡镇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建工作的衔接,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一、围绕“三个转变”,切实加强对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针对改制后形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组建方式、管理模式和活动形式等方面不同于原国有、集体企业的特点,市委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多策并举,始终把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接得上、衔得住、抓得实。
(一)思想上准确定位。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如何抓好改制后党建工作的有机衔接,并同企业发展相互促进更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近年来,市委在全面把握、客观分析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现状的过程中,清醒地认识到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形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已明显呈现出“三个转变”,即:党组织管理方式从“线性管理”向“多层次管理”转变;党组织负责人由“专职党务工作者”向“兼职党务工作者”转变;党组织活动方式由集中规范活动为主向以业余分散为主转变。针对这种状况,市委及时调整思路,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双百”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完善改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为契机,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领导上强化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二是建立并坚持了各级领导联系改制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市级领导每人联系一家企业,县(市)区四大班子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三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定期召开县(市)区委、市直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是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将改制后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纳入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城市分行业争创“五好”活动进行考评,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方法上分类指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三个衔接”,分别把国有企业、街区及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党组织纳入县(市)区委、各街道社区和乡村党组织管理。并采取先抓试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在三种不同类型企业中,分别选取了5家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改制企业作为党建工作试点单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探索开展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市专门召开了两次改制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二、突出“三个重点”,确保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不同特点,我们立足于“三个衔接”,突出组织、班子、队伍建设三个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做到改制后党的组织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线。
(一)理顺关系,打牢组织基础。对全市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区别情况,理顺关系,合理设置。一是依托县(市)区委,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后党组织的衔接。对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非公有制企业,鉴于其规模相对较大、党员队伍相对稳定、制度相对健全、党建基础相对较好的状况,市委要求其党组织关系原则上由系统管理转移到以县(市)区委为主的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委分别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负责接管这些企业的党组织关系,统筹安排党建工作,确保这类企业党建工作有人管、不断线。目前全市102户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属中小企业中,已有86家的党组织关系顺利移交县(市)区委管理。二是依托街道社区,重点做好街区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的衔接。街区企业地处市区,规模一般较小,多数有相对稳定的党员干部队伍和一定的党建基础,但党建工作相对不规范。对此,我们要求在街道党工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导小组,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加强帮扶指导,促其完善各种制度,确保企业党组织不散、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依托乡村党组织,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组织的衔接。这部分企业多数党建基础比较薄弱,党员队伍不稳定,工作制度不健全,党建空白点多。针对这种情况,由所在乡镇党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总支,同时,对私营企业集中连片、单个企业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没有合适党组织负责人选或没有党员的企业,通过上级党组织指派负责人或选派党建联络员等方式,进驻企业帮助工作,引导组建党组织,确保企业改制后100%纳入党组织覆盖,不出现新的党建工作空白点。
(二)抓住关键,选准配强班子。根据企业原有工作基础,我们把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留用”。对由国有企业改制成的非公有制企业,针对其原来班子相对健全、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班子成员素质较高的特点,重点是制定政策,鼓励引导原班子成员中党性强、素质高的同志继续留任,稳定党员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原市属企业市针织厂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唐鼎商贸有限公司后,我们积极动员原党支部书记俞香玲等班子成员继续留任,充分发挥改制后企业党组织作用,帮助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使改制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呈现出勃勃生机。二是“内选外聘”。对由原街区集体企业改制成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认、重奉献”和具有党务、政务工作经验优先的“四重一优先”原则,重点引导企业从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离退休后“二次就业”和复退军人党员中选用党组织负责人,如企业内部选不出,重点从社区党员中聘用。三是“下派帮扶”。针对由乡镇企业改制成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相对较少、党组织比较薄弱的状况,主要通过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联络员的方式,进驻企业帮助工作。如偃师市先后选拔了659名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党员派驻到非公有制企业中担任党建联络员,增强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力。
(三)管育结合,发展壮大队伍。一是抓规范。对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规模较大、党组织比较健全的非公有制企业,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指导企业党组织落实好党内各项制度,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教育。对由街区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两年来,区街两级依托党校有计划地举办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干部轮训班18期、党员短训班64期,80%以上的党员得到了培训。三是抓发展。对改制后的乡村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抓党员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两年来,全市共有30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申请入党,新发展党员523名。
三、发挥“三个作用”,促进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情况,继承借鉴国有、集体企业党建工作的好传统、好做法,并适时进行调整改进,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强化工作的实效性、渗透性、服务性,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言献策,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作用。在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主要通过党组织书记或决策层中的党员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作用。洛阳远东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帮助公司探索出“制度管理+情感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在企业主决策重大问题前,主动参与分析研究,为其提供有效可靠的依据。近几年来,该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近20个,正确率达到100%,赢得了企业主的支持和重视。在公司里,党总支、董事会、经理班子被职工自豪地称为拉动公司前进的“三套车”。
(二)打造理念,发挥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全市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积极汲取国有企业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等有效做法的经验,帮助企业主总结提炼出带有企业特色的先进文化理念,凝聚人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大力开展“争当诚信党员职工”活动。去年该公司8名党员都被企业评为“诚信党员”,带动了168名公司职工成为“诚信职工”。
(三)激活潜力,发挥工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我们在建立完善改制后工团组织的同时,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工团组织的领导,发挥和利用其桥梁纽带作用。共青团洛阳市委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是青年的实际,成立了共青团洛阳市总商会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了许多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衔接,顺利地实现了过渡,全市419家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纳入了党组织管理,党员100%过上了组织生活。与此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目前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已达88.3%,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截至2004年底,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完成营业收入800亿元,上缴税金30多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加78%、103%。 |